福建省广电扶持政策专题推介与解读
近年来,各省电视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为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2月21日,首届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大会——“拿下扶持资金!四省市扶持政策全解码”产业专题对话上,来自广东、四川、福建、深圳等省市广电主管部门负责人,推介并解读各省市的扶持政策,助力广大影视公司和创作者们更好地把握政策机遇,创作出更多精品力作。
活动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胡杰主持。
以下是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林诚演讲全文: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工作17年半,十分重视文化文艺工作,还亲自领衔推动了福建题材文艺精品的创作,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近年来,福建省广电局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贯彻“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重要要求,探索出“融入福建元素、讲好福建故事、诠释福建精神”的闽派电视剧创作定位,四年40多部电视剧在央视、省级卫视播出,福建具体工作措施成效被国家广电总局总结为电视剧工作“福建经验”向全国推广。其中有《山海情》《爱拼会赢》《去有风的地方》《漫长的季节》《一诺无悔》、以及被业界称为“红色三绝”系列的《绝命后卫师》《绝境铸剑》《绝密使命》等一大批精品力作。同时,吸引了大批影视作品在福建取景拍摄,实现了“剧”与“城”的双赢共生。单2024年,全省就有137个影视剧组落地拍摄。
今天,我从三个维度介绍福建近年来在推动电视剧发展方面的产业政策和探索实践。
一、政策:从选题到荧屏的全周期支持
影视作品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仅是制作机构精心创作出来的,也需要行政管理部门扶持推动出来的。
(一)全周期扶持
从2020年起,福建省级财政在已有的文化、文艺专项资金基础上,专门新设“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省委宣传部管理的文化、文艺专项资金中每年大概2000万元用于电视剧,电视剧网络剧专项资金每年3000万元,省级共有5000万元,对电视剧采风、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宣传推广、专题研讨、对外传播、播出奖励、获奖电视剧奖励等八个环节进行全周期扶持。
1.采风活动
政策:综合性采风活动25万元,单部电视剧采风活动10万元。
2.剧本创作
政策:重点扶持的电视剧剧本创作100万元,一般扶持的电视剧剧本创作30万元。(另,省宣文艺资金中重点剧本300万元、一般剧本100万元)
3.拍摄制作
政策:重点扶持的电视剧拍摄制作300万元,一般扶持的电视剧拍摄制作100万元。
4.宣传推广
政策:电视剧宣传推广(含剧本孵化成同名长篇小说等)项目30万元。
5.专题研讨
政策:电视剧专题研讨项目30万元。
6.对外传播
政策:电视剧对外传播项目30万元。
7.播出奖励
政策(省宣文艺专项支出):央视一套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奖励15万元,每部不超过500万元;央视八套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奖励10万元,每部不超过300万元。
8.获奖奖励
政策: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金熊猫奖等中央批准的全国性奖项,每部(含综合奖、单项奖)奖励300万元。每部电视剧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奖励。“五个一工程”奖省宣另奖200万元。
(二)省市县叠加
每个设区市,以及近20个县(市、区)设立本级影视产业扶持政策,构建了省、市、县相互联动、三级叠加的电视剧扶持政策体系。以厦门、泉州为例:
1.厦门市:
(1)对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影视作品,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入选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重点支持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2)央视一套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奖励18万元;央视八套首播的,每集奖励12万元;在知名的、有影响力的省级卫视首播的,每集奖励6万元。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网络影视剧,在主要网络平台首播的,且收益分成超过300万元的,按照分成收益8%给予奖励,每部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影视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的奖励300万元;获得飞天奖的,奖励200万元;获得金鹰奖的,奖励100万元。
上述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支持影视剧组在厦门拍摄,在厦门拍摄期间发生的食宿费和车辆租赁费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5万元;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30万元。
租用摄影棚(含置景服务)和器材(含道具服务)的,按租赁费用的15%给予补助,每个剧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泉州市:
(1)鼓励优秀剧本创作和交易。对泉州题材剧本获得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资助的,按上级金额50%奖励;对完成拍摄获批播出的,再给予奖励30万元;对泉州企业或个人的剧本交易的,按照合同金额的20%给予创作者一次性奖励;对其购买剧本的,给予购买企业按交易金额15%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在泉州拍摄超过5天的,给予每天20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8万元。外地剧组来泉州选取有可辨识的泉州外景,上映后豆瓣评分7分及以上的,按实际播出每分钟给予1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央视一套黄金时段首播的,给予每集奖励15万元,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央视八套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央视其它时段或一线卫视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重点网络平台首播的,按企业分账金额的1%奖励,单部最高奖励100万元。
(4)对在福建省内立项、备案且由泉州企业出品发行的,按发行实际成交价1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泉州市丰泽区:
(1)鼓励影视剧组落地取景拍摄。外地剧组取景带有丰泽标志性建筑或景点的,给予拍摄场地免费,在地产生的拍摄费用,按10%补贴,单一剧组不超过20万元。
(2)获得“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金鹰奖、白玉兰奖的,奖励300万元。
另,前天,泉州台商投资区出台《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也有一大批支持精品创作和落地拍摄的优惠政策。
综上,有几点说明:一是必须注册在福建的公司,经福建立项的项目。二是上述获评的程序:每年一评,7位省内外专家就项目打分,从高到低排序,剧本和拍摄项目在其中优秀的获补,其它论证通过即补。(经过三级政策的叠加,一部精品剧,最多的拿了2800多万元补贴和奖励;多数都拿到大几百万补贴。)
(三)网络端延伸
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扩大到网络影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等):
1.网络影视剧精品孵化、剧本创作项目,经专家评审后获得一类档次的30万元,二类档次的20万元,三类档次的10万元。
2.网络影视剧拍摄制作、传播推广项目,经专家评审后获得一类档次的100万元,二类档次的75万元,三类档次的50万元。
对于优秀的网络微短剧,最多的可以拿到260万元补贴。
福建省、市、县(区)三级的相关扶持政策,大家可在“拍在福建”微信小程序上查阅。
二、资源:从故事到景地的全方位挖掘
(一)福建题材多元、故事多彩(即:故事资源多)
福建是新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与实践地。
福建是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
福建文化既保有中原文化的厚重博大,又传承闽越文化的古朴风韵,还浸染海洋文化的绚丽斑斓。
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重大未来题材的电视剧创作都能在福建找到思想的源头、故事的种子。
(二)福建景地丰富、样貌各异(即:景地资源多)
福建拥有全国第二多的世界文化遗产地,拥有3处世界地质公园、2处世界自然遗产、1处国家公园,拥有11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全国第二个每个设区市都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省份。
从武夷山水到滨海风光,从秀美滩涂到丹霞奇观,深藏在闽山闽水间的自然瑰宝,都能在影视剧中得以很好展示。
(三)福建设施完善、基础完备(即:可高效转场)
福建已形成“南有厦门、中有平潭、北有泰宁”影视产业发展格局,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平潭等已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影视拍摄基地、影视文创园区。
当前,福建正在深入实施“影视基地+拍摄景地”融合发展模式,突出构建“福州、宁德、平潭”“厦门、漳州、泉州”两个1小时拍摄圈,依托福建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
三、服务:从启动到播出的全流程保障
一部好的作品,离不开影视制作公司与地方的通力协作,需要在选景、拍摄、播出、宣传等各个环节,找到“城市”与“剧”的气质的高度契合点。为此,我们从2020年开始实施电视剧“拍在福建”推广行动,通过改革,大幅提高电视剧创作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为剧组来闽拍剧提供全方位的高效服务。构建了“五个一”工作体系:
(一)一批协拍机构
我们每个地市都成立了官方影视产业服务机构,实行“一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统一负责剧组来闽拍摄各项协调工作。
(二)一本服务指南
我们每年发布《拍在福建——电视剧拍摄服务指南》,全景式呈现福建各地影视拍摄取景地资源、全方位介绍福建各级影视产业扶持政策、全链条梳理电视剧拍摄服务流程等,努力实现“一册在手、拍摄不愁”。
(三)一个综合平台
上线“拍在福建·影视剧拍摄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设置了拍摄景地、政策、群演、选题、案例等8个模块,已累计遴选1000多个AR拍摄场景供剧组“足不出户”即可初步勘景选景,让福建拍摄资源资讯尽在“掌”中。
(四)一套便利措施
我们建立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司局、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故事发生地党委政府间的高效协审机制,推行电视剧政务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重点项目“容缺审查、无休审查”、完成片审查“边剪边审边改,同步审查、一并修改”等具体举措,将电视剧审查时限压缩至法定的1/3。
(五)一组推广机制
我们建立与中央媒体驻闽机构等联合宣推机制,让福建电视剧主旋律有高频率、正能量有大流量。三年7部剧进入收视率全国前10。
总之,福建省广电局的服务宗旨就是坚持“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让大家在福建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
最后,我们热切期盼广大影视制作机构来福建、享福气,领略山海秀美的自然风光,体验多元厚重的历史文化,品鉴地道特色的闽菜福茶,尽享兴业沃土的开放之美,诚挚邀请各位业界朋友多来福建拍剧、多拍福建的剧,我们将为大家提供最用心、最贴心、最暖心的服务!
让我们一起,跨越山海、有福相见。谢谢大家!